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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前,丁礼迷迷糊糊的自己走到了
山里去,最后昏迷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等他第一次清醒过来,已经不知
是几天之后了。
丁礼和方洋从内地来到香江,也是有旧地重游的意思在。两人的缘分就是从香江开始的,这里对他们俩来说自然是特别的地方。
据说这是女娲成圣的时候留下的
典,因为天
明示,在之后的几元时间里,人族当兴,乃是世间主宰,故而人族成仙最易。
“说起来,你原来的哥哥好像也在香江,要不要见一下面?
方洋摸了摸自己的脸,说起其他不相
的事情:“说起来也很久没来香江了。没想到很多店就算提前了这么多年,也都还在啊!”
嗯,他要找个没人的地方才行。这一看就是
血僵尸的征兆,呆在人的
边太危险了!丁礼像是打摆
一样,哆哆嗦嗦的走过去拖着同样被咬了一
的游击队长往后山
走去,踉踉跄跄的,走路都走不了直线。
他也回去找过游击队长和那个小男孩,不过没有找到他们。也不知
是不是被
队带走了。
十五年前丁礼睁开
睛的时候,就看见了守在自己
边已经好几年的方洋了。两人又在山林里住了足足有七年的时间,直到丁礼如今不再嗜血、面
红
、有轻微的心
和血
,也能稍微尝
味
来之后,才离开了
山,回到了人群中来。
“这次不知
要在香港呆多久。先说好,你赶
换
衣服,别老穿成这样,太惹
了。”丁礼摇
说
。
说起来,自从被将臣咬了一
之后,到现在为止已经过了正好六十年的时间。丁礼肯定,自己一定是世界上最独特的僵尸了。
丁礼坐在街边,尝了一
河粉,觉得味
有
淡,就又加了些酱油和醋
去。方洋穿着一
白
中山服坐在丁礼对面,笑眯眯的看着丁礼吃河粉,脸上的笑容要多
麻有多
麻。
天光熹微的时候,丁礼的自控能力已经达到了一个峰值,他木然的走着,没有发现自己死死拽住的游击队长的衣袖已经被他扯破了,游击队长被留在了原地,而丁礼仍旧木然的
撰着手里的衣袖,往没有人烟的山林
走去。
其实两人这回来香江,是因为有人要请方洋来看风
的。没错,方洋现在的
份,就是一个玄学大师。不过方洋过来时说了些离经叛
的话之后,就被赶
家门了。
1998年,香江。
——
也幸好如此,丁礼才能重新
会到为人的乐趣。说起来,若不是亲
验过吃任何东西都没有味
、稍微情绪激动一些就会
獠牙的日
,丁礼恐怕不会觉得生而为人是多么的幸运——这和多次转生穿越的幸运又是不同的。
“你注意一下表情。”丁礼看了方洋一
又低下
去继续吃。
白素贞的功法,尤其是
怪修行的功法,都有一个共同
,就是先要变换真人,然后才能得成正果。
不过比起十年后的香江,此时的香江还带着
破败的痕迹,并不是所有地方都
好的。两人吃完了河粉才走
了一条街,就正好遇上了一
警察追犯人的戏码。
为了抑制自己的
血冲动,丁礼再次回到了
山里。幸好他上一世在白素贞的倾
相授下,对多门功法都有所研究,所以便留在了
山里修行。
林中特别醒目,让他稍微清醒了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