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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感觉自己现在就是一坨垃圾。你说你也是。然后我把耳朵里其中一只耳机分享给你,和你一起听起suede的《Trash》来。”
“你当时最喜欢的乐队就是Suede。而我,当时是第一次听他们的歌。而这首《Trash》也就成了我最喜欢的suede的歌。”徐若楠说完,哼唱了几句其中的歌词:“But?we&039;re?trash,?you?and?me,We&039;re?the?litter?on?the?breeze……”
但是,她没有接着唱后面一句,“We&039;re?the?lovers?on?the?streets。”
“这首歌我现在也很喜欢啊,有我喜欢的那种美丽的颓废感。”
“但是,你现在不是更喜欢披头士的歌吗?我一直想知道,为什么你会喜欢上一支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乐队?”
“原因很简单,同时也比较附庸风雅。当时我听说,披头士是摇滚史上最牛逼的乐队之一。所以我就想,要听就听最牛逼的乐队的歌。听着听着我发现,他们确实是最牛逼的。”
“那,如果你想谈恋爱的话,是不是也想谈一场最牛逼的恋爱呢?”
“我连恋爱都没谈过。”林羽摇摇头,道。
“可是,你写给我的最近一封信里,反复提到了一个人的名字。”
“她没有和我谈恋爱。她也不想和我谈。她甚至连爱都没有爱过我。”
“而你却爱着她。”
“那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我准备忘记她。”
“我觉得你忘不了她,你至多会在记忆里把她打上一个红叉。但这样做的话,你非但忘不了她,反而还会让她在你的心中更加醒目。”
“那请你告诉我,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如果说,你和一个爱你的人谈恋爱的话……”徐若楠欲言又止。
两人此时的目光交汇在一起,一个深不见底、一个明媚如春。几秒钟后,林羽避开了徐若楠的目光,苦笑道:“今天酒喝得有点多,头有点昏了啊。”
徐若楠也没有再坚持什么,道:“既然林兄你头晕了,就早点回去休息吧。”当然,徐若楠知道实际的情况是,两人到现在为止,各自只喝了一瓶啤酒。但她没有拆穿林羽,只是微微一笑,站起来道:“我送你回去。”